言短意长|破解民居类文物“既住不好,又修不起”困局,还需更多政策陪伴
“不能随意修,不知怎么修。”11月2日,《人民日报》一则调查报道点破了低级别民居类文物的现实困境:一头连着珍贵历史文脉,一头牵着普通百姓的居住权益。自行修缮涉嫌破坏文物,按照文保标准修缮又面临手续繁琐、成本高昂的难题,老房子既住不好,又修不起。我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占全部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超七成,其中大量是百姓世代居住的…
“不能随意修,不知怎么修。”11月2日,《人民日报》一则调查报道点破了低级别民居类文物的现实困境:一头连着珍贵历史文脉,一头牵着普通百姓的居住权益。自行修缮涉嫌破坏文物,按照文保标准修缮又面临手续繁琐、成本高昂的难题,老房子既住不好,又修不起。
我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占全部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超七成,其中大量是百姓世代居住的老宅民居。这些建筑没有高级别文保单位的光环,却承载着地域建筑技艺、家族记忆与乡土烟火。但私有产权属性,注定这类文物保护绕不开民生现实。
现实中,绝大多数普通居民分不清保养维护、简易修缮、正式修缮的边界,既不懂编制专业修缮方案,也难以承担古建修缮高昂成本,不少老宅在漏雨、糟朽中慢慢破败。而居民想要改善居住条件,翻新厨卫、升级水电,又容易触碰文物保护红线。
稍早前,国家文物局出台《未定级民居类文物建筑修缮审批工作指引(试行)》,从制度层面简化审批流程、放开适应性改造,迈出破解矛盾的关键一步。但纸面制度要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不能只靠一份顶层指引,要真正打通落地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还需细化配套措施、拓宽活化利用路径,以持续的政策陪伴化解文物保护与产权人的权益冲突。
例如,通过文保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服务,破解群众“不知怎么修”的难题。把专业知识转化为老百姓看得懂、用得上的操作手册。同时落实现场踏勘确认机制,群众难以区分工程类型时,文物部门主动上门界定,避免群众因为不懂政策陷入违法修缮或者房屋持续损毁的两难。
法律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产权人承担修缮保养义务,但保护文物本质上具备公共文化价值,不能将全部成本完全压在房屋所有人身上。因此更应当以政策陪伴化解保护义务与产权人权益的冲突。这需要文物、自然资源、街道社区多部门协同会商,探索宅基地置换、使用权收储、以修代租等多元处置路径,在守住文物底线的同时回应群众住房刚需。
再者,保护不等于把老宅封存起来,活态居住往往才是民居类文物最妥善的保护方式。对部分居住功能难以维系的民居,鼓励引入社会力量,在严格保护本体前提下改造为乡村公共空间、融入当地文旅业态,通过使用权流转、运营补贴,让产权人获得合理收益,反哺日常修缮维护,形成“保护—利用—收益—再保护”的良性循环。
如此,既不能过度商业化破坏文物,也避免老宅长期闲置衰败。唯有文物保护与民生改善双向奔赴,一座座散落在城乡的老民居,才能活在当下,传之后世。
原文出处:澎湃新闻 (本文由聚合程序自动采集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)